2014/04/07

第兩百九十五天 到 第三百零九天 Lima - Los Angeles - Taipei

在告訴了幾位友人我在秘魯被搶後,每位朋友都很積極地想幫助我,有人願意立刻匯款給我應急,也有人願意把信用卡卡號告訴我,好讓我買機票回台。其中最讓我感動的是在哥倫比亞只有兩天之緣的林同鄉。我透過FB告訴他被洗劫,即將中斷旅程回國後,他人剛好還在秘魯,並要我立刻坐車去他所在的地方跟他拿現金,除了應急外還能讓我能接著去馬丘比丘旅行。或許我們兩個談得來,雖然才認識幾天,卻彼此都不覺得我們「只認識幾天」吧?不過若要坐車去找林同鄉,我還得向讓好心讓我暫住的瑞士人Juerg借車錢。Juerg不介意借我一點車錢,但為了跟別人借錢還要再跟另一個人借錢,總覺得這人情債似乎大了點。最後決定向人在洛杉磯的大學教授及師丈借三百美元。

由於護照的製作與寄送還需要一段時間,我不想白白地浪費時間待在利瑪發呆。三百美金也夠我去馬丘比丘晃一圈。原本打算若巴士公司願意讓我使用警察局發給我的被搶證明上巴士,那我將利用這一段等待時間到馬丘比丘晃個幾天。但又有人告訴我祕魯是個人治的地方,有可能在利馬可以搭車,但要回來時卻又不能搭車。考慮了兩三天後,最後還是決定乖乖地待在利馬等護照來,免得亂跑再度陷入麻煩,到時還要打電話求救就糗了。

不去馬丘比丘就得在利馬繼續發呆一個禮拜,我也就得在別人家裡多打擾一個禮拜。不巧Juerg剛好要出差。雖然Juerg不介意我待到拿到新護照為止,但他同時也告訴我,他的老婆對於與陌生男子單獨兩人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感到不安。我也覺得繼續待下去似乎有點不妥。幸好台北駐祕魯辦事處的另一位陳秘書願意收留我至拿到新護照為止。我也順利地在Juerg出差的前一天搬到陳秘書家裡暫住。

在陳秘書家裡發呆了六天後,總算是拿到台灣寄來的新護照,並立刻上網訂了兩天後經洛杉磯飛台北的機票。由於這次被搶得實在很徹底,能穿的只有一條短褲與一件警察送給我的短袖襯衫。以這種打扮飛四十幾個小時實在需要十足的勇氣。所以我在住在陳秘書家期間就跑到附近的超市買了一個便宜的小背包,又以便宜的二手價跟陳秘書買了一些較得體的衣服。

不過以要飛四十個小時的旅客而言,全部行李只有一個小背包或許是詭異了一點。在利馬要Check in時,空服人員還很驚訝地向我確認是否真的沒有托運行李。在洛杉磯轉機時,還被安檢人員攔下來,並問我行李在哪。我告訴安檢人員我只有這個背包。安檢人員一臉狐疑地問:"What do you mean by that?"當我解釋我在祕魯被搶後,原本一臉嚴肅的安檢人員也立刻開始對我投以憐憫的眼神,並說下次不要去祕魯之類的危險國家了。不過我只是微笑以對,老實說我自己覺得自己應該不會因為這次被搶而學乖。

經過漫長的飛行與轉機,總算是抵達台北。回到以前的租屋處時,我發現房東把出發前來不及處理掉的東西全當廢鐵給丟了。這一年我沒付房租,房東有權處理任何放在房間內的物品。但當我認知到原本空曠的房間變得更空曠,心中湧出一股無比的落魄感,但緊接著又冒出一股清新感。這是另一個全新的起點。人生再怎麼落魄也不過如此。比起十幾年前全財產只有17元,現在的我不管是心理面或實際面都比那時富有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