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30

第一百一十八天 拉斯維加斯



        拉斯維加斯是個夜生活的都市,早上根本沒什麼人在街上晃。時近中午時我才走出飯店,打算到市中心晃晃。走了近三個小時總算是把該看的都大致看了一遍。對我來說,市中心部份的拉斯維加斯真的很無趣。不過就是一堆賭場、名牌店、飯店等。這些景象在各大都市都大同小異,實在沒什麼新鮮的(對喜歡名牌、逛街與賭博的人來說這裡應該是天堂)。對我來說,第一天住宿的Hostel附近倒是有趣多了。四處都是刺青店、流浪漢與當地年輕人聚集在走道旁喝酒的景象,我想這才是真正屬於拉斯維加斯的一面。也因此下午兩點回到飯店後,除了到附近的超市買東西以外,就沒有再出門。連噴泉與火山爆發等知名的免費Show也懶得去看了。

3 則留言:

  1. 版主現在所做的事情是我一生的夢想,有預感自己將來必定走上這條路,我目前也正一步步嘗試,但我很好奇的是洗澡的問題版主是如何解決?

    回覆刪除
    回覆
    1. 三、五天不洗澡是很正常的。帶一條毛巾,有水源就把手腳臉擦一擦,如此就可以維持一定程度的清潔。有水源又沒人煙,上衣褲子脫了,把水直接往身上沖就算洗一次澡了。

      刪除
    2. 啊...對了,補充一下。如果閣下資金充足,例如每天預算一百美金,那一天不洗澡就很偉大了。我沒去注意加拿大的旅館價位,只知道普遍比美國貴,但仍可找到住一晚100美元以下的。而在美國有如Motel 6之類的便宜連鎖旅館,住一晚也不過40美金,有時還低於40。所以如果資金不是很緊,是不需要像我一樣過得這麼刻苦。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