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9

第一百二十四天 Rosamond 到 Ac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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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要出發時就發現前輪的免補胎也掛了。昨天被鐵絲刺破後的確是立刻自動補起來,但也如同網路上的使用心得所述,自補胎只能撐到回家。我把最後的備用內胎換上,並把GPS的規劃路徑設定為最近的WAL-MART,打算順路再買兩個內胎。畢竟在Freeway上的破胎路實在是太高了。

不過在14highway上才騎沒多久,我又被兩台警車給攔下來了。這次比較麻煩一點,其中一位警察除了要我出示身分證明文件,還說依程序需要搜身。搜身我是無所謂,只是覺得警察自討苦吃,還要用雙手摸遍我這個全身又髒又臭的流浪漢。警察這次告訴我這個路段車流量大,而且常有人邊開車邊打簡訊,一個閃神就衝到路肩來了。要是我剛好騎在路肩,那應該是立刻蒙主召見了(路肩的確時常可以發現煞車痕)。之後又詳細地告訴我到洛杉磯的替代道路。

下了高速公路後,我想應該不會再破胎了,所以也沒有需要急著買備用內胎,便決定不繞路去Wal-Mart。不過事情沒有我想得這麼簡單…騎在某段路的人行道上時碾過一種不知名的植物。這植物帶刺,才短短地一兩秒就把我的前後輪全刺破了。而且還是十數個洞,連補胎的機會都沒有。
 
一次十幾個洞…這個沒救了…
我站在路旁整個人呆掉。這種破胎法還是第一次遇到。正好路邊有一個騎單車的住戶經過,我立刻攔下他,問他最近的單車店在哪。他告訴我三間,其中一間剛好與洛杉磯同方向。在大太陽底下走了數公里路總算是抵達路人所告知的附近區域,但奇怪的是就是尋不著單車店。我又找了幾個路人問了幾次,每次都回到一間加油站附近。最後有一位好心人直接帶著我走,但最後果然還是回到加油站。原來這間加油站有打氣機,我想他們的意思是要我自己補胎吧…問題就是破胎太嚴重沒辦法補啊!!

最後放棄再問人,直接用GPS找出距離三公里遠的另一間Wal-Mart買內胎。把輪胎全部修好後都已經是下午三點多了。這一次破胎浪費了我足足五個小時解決。搞得我精疲力竭。但我還是繼續往南前進一小段路,直到天色灰暗後才在路旁的一間教堂的草地上席地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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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1. 好慘,還是考慮一下上次介紹那個stop flat 吧...
    http://www.pcstore.com.tw/maiken/M034641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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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以考慮一下~ stop flat2 我在美國買很便宜~ 公路車裝了至少跑花東沒破過胎~ Q度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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